1.剖视的概念
剖切面的的位置一般应通过物体的孔洞、槽等内部结构的轴线或对称面;
(2)画出剖切后的剖面区域;
(3)画出剖切面后面的可见轮廓线。
(4)在剖面区域内应画上剖面符号以表示物体的材料,并完成其它视图。
② 剖视只是假想将某视图剖开,所以某视图的剖视不影响其它视图的完整性。其它视图仍应完整画出。
一般应在剖视图上方注出剖视图的名称“×-×”(×为大写拉丁字母或阿拉伯数字,如“A-A”)。在相应的视图上用剖切符号(粗短画)表示剖切位置的起、迄和转折,用箭头指示投射方向,并注上同样的字母,如“A”。剖切符号尽可能不与图形轮廓线相交。当剖视图按投影关系配置,中间没有其它视图隔开,可省略箭头。
不需在剖面区域表示材料类别时,可用通用剖面线表示。通用剖面线应以适当角度的细实线,最好与主要轮廓线或剖面区域的对称线成45°角。
对于同一物体,各视图中的剖面线应画成方向相同、间隔相等,如图(a)所示。
允许沿着大面积的剖面区域的轮廓画出部分剖面线,如图(c)所示。
若需在剖面区域(GB/T 17452)中表示材料类别时,应采用特定的剖面符号。特定剖面符号由相应的标准确定,特定剖面符号的分类示例见附录A(提示的附录)
1) 剖切面一般应通过物体的对称平面或轴线,以免产生不完整的结构;
2)由于剖切是假想的,所以一个视图取剖视后,其它视图仍应完整画出;
3)为了使图形更加清晰,剖视图中应省略不必要的虚线,如图(a)中的虚线可省略,画成图(b)形式。但如果画出某一虚线有助于读图时,也可画出虚线,如图(c)所示;
用一个剖切面完全剖开物体后所得到的剖视图称为全剖视图。外形简单的物体可以采用全剖视,如图所示。主视图是从物体前后对称的平面进行全剖视的,剖视图配置在基本视图的位置,并且中间没有其它图形隔开,不加标注。
当物体形状接近于对称,且其不对称部分已另有视图表达清楚时,也允许画成半剖视。
用剖切面局部地剖开物体,所得的剖视图叫局部剖视图。如下图所示,主视图剖开一部分,以表达内部结构;保留局部外形,以表达凸缘形状及其位置。俯视图局部剖开,以表达凸缘内孔结构。
1)局部剖视图与视图应以波浪线作为分界,波浪线不能与图样上其它图线重合,也不能以轮廓线为分界,如图所示;
3)局部剖视标注方法与半剖视相同,剖切位置明显的局部剖视可以不标注,如图(b)所示;
一般用一个平行于基本投影面的平面(也可用柱面见GB 4458.1-84)剖切物体,这样的剖视称为单一剖。全剖视、半剖视和局部剖视用的都是单一剖。
(2)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的平面剖切
用不平行于任何基本投影面的剖切面剖开物体,这样的剖视法称为斜剖,所得到的剖视图称为斜剖视图。
画斜剖视图时,其画法和图样的配置位置与斜视图相同,一般按投影关系配置。
在不致引起误解时,允许将斜剖视图旋转,让主要轮廓或轴线摆正画出,此时在剖视图上方要注明相同的大写字母“A-A”,同时标注旋转方向。
用两相交且其交线垂直于某基本投影面的剖切面剖切物体,这样的剖视方法称为旋转剖。
作旋转剖时,应在剖切面转折和起迄处画上剖切符号、投影方向的箭头及大写字母A,在剖视图上方注明相同的大写字母“A-A”。
1)两剖切面的交线应与物体上某孔轴线重合,以免产生不完整要素;
2)剖切面后的其它结构一般仍按原来位置投射,如物体下方的小孔;
用几个平行的剖切平面剖开物体的方法称为阶梯剖。
剖视图中剖切面转折处不画任何图线。
剖切面不得相互重叠,以免剖视图形紊乱。
除旋转、阶梯剖以外,用组合的剖切平面剖开机件的方法称为复合剖。
将几个旋转剖结合起来并展开,画出的剖视图。并标注“A-A展开”(参考GB 4458.1-84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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